<cite id="fvxzl"><track id="fvxzl"><cite id="fvxzl"></cite></track></cite>

        <cite id="fvxzl"></cite>

              <delect id="fvxzl"></delect>

              <cite id="fvxzl"></cite>
              首頁 > 政策法規 > 政策法規 > 新規 | 出版數字和網絡出版物應符合語言文字規范標準

              新規 | 出版數字和網絡出版物應符合語言文字規范標準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2023-01-16 21:03:35      瀏覽次數:       [ ]

              打印 收藏 分享到:

              《信息技術產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管理規定》日前由教育部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出版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對包括數字和網絡出版物在內的信息技術產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出規定。


              教育部網站(點擊查看原文)

               

              《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出版、發布、推廣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信息化處理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內容編輯的信息技術產品,主要包括字庫等基礎軟件、語音合成等語言文字智能處理軟件,以及數字和網絡出版物。

               

              《規定》強調,信息技術產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語言文字規范標準。其中,數字和網絡出版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當符合漢語拼音、普通話語音、規范漢字、現代漢語詞形、標點符號和數字用法等語言文字規范標準。需要使用漢語方言、繁體字、異體字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相關規定。教材、現代漢語語文工具書類數字和網絡出版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還應當在語言文字的排序、檢索、注音、釋義、用例及相關知識闡釋等方面執行語言文字規范標準。需要變通的,應當以適當方式體現相關規范標準的規定。

               

              《規定》指出,面向殘疾人、老年人的信息技術產品,應當具備語言文字信息無障礙功能。面向少年兒童的信息技術產品,應當符合其身心特點和語言文字學習規律。

               

              《規定》表示,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對現代漢語語文工具書類數字和網絡出版物進行監督檢查。地方各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除教材和現代漢語語文工具書之外的其他數字和網絡出版物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同級主管部門,同時向上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報告。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通過適當方式,為促進語言文字智能處理軟件的研發和功能完善、提升現代漢語語文工具書類數字和網絡出版物編纂質量提供指導與服務。

               

              《規定》指出,現代漢語語文工具書類數字和網絡出版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違反規定的,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出版方限期改正。其他數字和網絡出版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會同同級主管部門督促出版方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門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上一篇:國家網信辦修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發布施行
              下一篇:返回列表

              日本深喉猛交一区二区,日本深夜鲁鲁网站,日本深夜吞精催眠,日本十大禁欲系动漫软件

                <cite id="fvxzl"><track id="fvxzl"><cite id="fvxzl"></cite></track></cite>

                    <cite id="fvxzl"></cite>

                          <delect id="fvxzl"></delect>

                          <cite id="fvxzl"></cite>